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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設計學士學位學程的發展原則如下所述(見圖2)。

1.為配合時代專業細分的需求及社會對生活空間品質要求不斷提升,並因應建築產業朝向舊建築更新再利用之發展,及整個台灣社會高齡化的趨勢,對於室內設計專業人才之需求,設立室內設計系以培育室內設計高級設計人才,並培養學生實務專業技能。

2.結合理論與實務為原則,培育學生具備獨立思考、分析、判斷、創造與規劃的設計能力,以奠定學生未來就業實力,因應社會多元化需求,並提供繼續深造的學術基礎。

3.為配合知識發展與技術進步,課程發展應以融合美學的藝術性與科學的技術性,培養學生重視創意思考與人性適用的能力,使設計創作兼具文化內涵與時代特色,並配合綠色設計與永續發展之觀念思潮,加強整合科技、健康、節能之觀念與技術於室內設計專業中。

4.以解決問題為出發的設計教學模式,為配合業界實務的需要,學生最終的養成應包括相關專業知識與技能之基礎能力、空間藝術素養及專業道德與敬業精神,最重要的是能培養學生們獨立思考的創造能力。

5.培養學生取得相關專業技師證照,聘請已取得專業證照之室內設計從業者來訓練學生考取室內設計專業證照,及培養學生們具有從事室內與空間設計各專業領域之進修、學習與研究等能力。